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债权人:
年1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的申请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2月1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闽01破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就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职工债权进行调查,二次审核确认职工债权共1笔,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212710元(详见后附的职工债权清单)。现管理人将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7日。职工债权人及相关债权人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中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1、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 电话15860830006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元)
5
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12710
合计
212710